深化改革是實現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招。湖南航天官微特開設“學習改革經驗 推進企業發展”專欄,集中介紹優秀企業在深化改革過程中的典型做法和改革經驗。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提出,更廣更深落實“三項制度改革”,全面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新型經營責任制。健全更加精準靈活、規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機制,激發各級干部員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針對“三項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我們進行了梳理和總結。
一、“三項制度改革”是什么?
三項制度改革,是指國務院針對國有企業的三項制度改革,包括:勞動、人事、分配;人事部三項制度改革,公務員制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工資福利。在國資國企領域內,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專指深化國有企業勞動,人事,分配改革。
二、“三項制度改革”的由來是什么?
回顧歷史,國家政策文件當中提出“三項制度改革”這項綜合性改革定義,是在2001年。那個時候,還有一個部委叫做國家經貿委,職能之一是專門負責經濟體制改革,當年經貿委和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了一個文,《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230號文。230號文把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改革,作為一個具體的工作任務和改革要求,向全國國有企業提出來。這份改革綱領文件明確提出,深化三項制度改革要作為規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備條件之一。也就是說,一家企業是不是建成現代企業制度,衡量的基本標準是你三項制度改革做到什么程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 的改革任務。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指出:“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董事會按市場化方法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機制?!?/span>
隨著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雙百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操作指引》和《“雙百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如此,為“雙百企業”率先全面推進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積極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提供了更加權威、系統、有針對性的政策指導。
三、“三項制度改革”要改什么?
回從考核的角度來看“三項制度改革”要求,主要包含:市場化經營機制、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管理人員能進能出、用工市場化程度、全員績效考核覆蓋率、工資總額與企業效益掛鉤、收入分配與個人業績掛鉤。
四、如何設立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
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董事會依法產生、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不斷創新有效實現形式。上級黨組織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廣開推薦渠道,依規考察提名,嚴格履行選用程序。根據不同企業類別和層級,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選人用人方式。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董事會按市場化方式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機制。推行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明確責任、權利、義務,嚴格任期管理和目標考核。
五、如何設立薪酬分配制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
企業內部的薪酬分配權是企業的法定權利,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定,完善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既符合企業一般規律又體現國有企業特點的分配機制。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推進全員績效考核,以業績為導向,科學評價不同崗位員工的貢獻,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切實做到收入能增能減和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
對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可以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健全與激勵機制相對稱的經濟責任審計、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約束機制。嚴格規范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嚴禁將公款用于個人支出。
六、如何管理工資總額?
《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中提出,緊緊圍繞“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的要求。明確規定中央企業工資總額預算主要按照效益決定、效率調整、水平調控三個環節決定。
1.中央企業工資總額預算,與利潤總額等經濟效益指標的業績考核目標值掛鉤,并且根據目標值的先進程度,確定不同的預算水平,引導中央企業通過完成高質量發展目標,帶動職工工資總額合理有序增長。
2.工資增長還應當通過人工成本投入產出效率、勞動生產率等指標對標進行調整,進一步協調不同效率的企業之間工資分配關系,提高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的科學性與有效性。
3.注重收入分配公平。國資委將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和對非競爭類國有企業的工資調控要求。對部分工資水平偏高、過高的行業與企業,尤其是主業不屬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工資增長過快的情況進行適當約束。確保企業職工工資的水平與增長幅度更加公平合理、規范有序。
同時,對中央企業承擔重大專項任務、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等特殊事項的,《辦法》也明確將予以適度支持。
七、如何做好用人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各類管理人員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制度,對特殊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委托人才中介機構推薦等方式,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
建立分級分類的企業員工市場化公開招聘制度,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依法規范企業各類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為核心、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業各類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的合理流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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